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没想到资阳一男子,饮酒后驾车送哥哥到交警队处理酒驾,满身酒气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5月26日中午12时52分许,一辆川M号牌二轮摩托车在资阳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营区里停下。摩托车驾驶人与乘坐男子走进一旁的办案区,乘坐男子称其今年3月酒驾被查获,摩托车被暂扣,现在想把暂扣车辆取回。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站在一旁的驾驶人浑身散发着酒味,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刘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其当天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一两白酒,随后,便驾驶着川M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其哥哥到交警队处理3月时的酒驾,结果刚到营区自己就被查出酒驾。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笛、李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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