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上20时05分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在雁江区康乐路设点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拦下一辆由台阳路往大千路方向行驶的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交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9毫克。
经查,驾驶人陈某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无机动车驾驶证。2023年1月,陈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交警查获;2023年9月,陈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二大队交警查获;此次系第三次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直属二大队交警再次查获。
目前,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已依法对陈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日。
交警提示:啤酒白酒葡萄酒,酒后驾车不能有!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酒、醉驾行为。
来源:资阳交警(兰笛、李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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