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11时30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丰高路盐井溪岔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川M号牌小型面包车与一辆川M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郎华兵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处置。到达现场后,伤者已送往医院,民警询问了面包车驾驶人事发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时惊险一幕。 当天上午,康某(准驾车型:“C1”)驾驶川M号牌小型面包车,由雁江区松涛镇盐井村往资阳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口准备左转时,康某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口车辆通行情况,与一辆直行的、由资阳城区驶往石柱坝方向的川M号牌超标电动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两车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康某立即停车查看,路过行人见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目前,电动车驾驶人仍在住院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当您行经弯道或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观察路口车辆和行人通行情况,时刻谨记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资阳交警 凌敏 李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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