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任性”变道,结果酿成事故......
5月7日19时20分许,在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道路维护处于半封闭状态),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与一辆川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川A 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饶发威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川A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两车被撞停在道路中间,均已无法启动,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后,将事故车辆挪至安全位置,恢复了事故路段车辆的顺畅通行。
经查,川M号牌驾驶人王某,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王某当天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由龙汇超市往教育园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王某未观察左侧车道来车情况,“任性”变道,而此时在其左后方同向、正常行驶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因避让不及,于是发生猛烈碰撞。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由于城区多路段正在修建维护中,可能存在拥堵、视线盲区等交通安全隐患。不管您是步行、骑行、还是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多观察路面情况,尤其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变道、转弯、掉头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后方来车及行人情况,确保出行平安。(资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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