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静懿馨 于 2021-4-20 16:32 编辑
4月15日早上7时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雁江区筏子桥西路与车城大道三段交汇处,一辆电动三轮车与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原来,当天早上6时53分许,一辆无牌电动二轮车由雁江区车城大道往外国语学校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筏子桥西路与车城大道三段交汇处路口时,违法变更车道左转;此时,后方同向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闯红灯急速驶来,直接重重撞上电动二轮车,造成电动二轮车驾驶人甩出后倒地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经查,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今年54岁,简阳市人,无驾驶证;电动车二轮车驾驶人唐某,内江市资中县人,无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要养成良好行车习惯,不能随意变更车道,如需变更车道,要注意后方来车,不能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同时,开车经过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请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切勿心存侥幸,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时刻牢记: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资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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