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召集雁江区部分酒吧责任主体召开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告知会。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危害性,以及酒吧经营者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签订了责任告知书。区检察院就办理涉酒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说明,告诫企业以案例促整改,要求经营场所责任主体履行法律义务,知悉违法后果,全力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各酒吧经营主体务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一是应当在店面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提示标识,并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产品;二是对进入酒吧无法判断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三是要求酒吧经营户按照《酒吧经营责任告知书》要求,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酒吧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突击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作者: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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