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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河鲜”“中华鲟” 违法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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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 09: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近日,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一餐饮店菜单中标有“鲜椒中华鲟”“特色河鲜”等字样涉嫌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餐饮店使用的水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各类淡水养殖水产品,其菜单上标注的“特色河鲜”和“中华鲟”系虚假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广告费用3.8倍罚款,合计10644.00元。
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严禁以“江鲜”“河鲜”等为噱头的宣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依法查处该餐饮店虚假宣传“河鲜”“中华鲟”违法行为案,对巩固辖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整治成果,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者: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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