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发布人事任免名单,详情如下:
免去 郭钦的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俊华的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刘铁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舒勇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李铁军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林显奎的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汉卿的资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万志琼的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于小丰的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杨天学的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丹为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华彬为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汉卿为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于小丰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帆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卢高峰为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龚华为资阳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免去 龚琼的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职务。
批准任命 唐智为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富均为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方彬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领锋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勇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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