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群众遗失存款单 乐至公安民警帮助找回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遗失存款单看似事小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大事、急事,甚至是难事9月29日乐至县公安局高寺派出所民警帮助辖区群众唐大叔找回遗失存款单用实际行动暖民心得到群众好评
9月29日上午10时许,乐至县公安局高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途中,在高寺镇来龙村一公路边拾到一张银行存款单。
为了尽快找到失主,民警立即通过存款单上的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一系列的走访调查,找到了失主唐先生随即立刻联系了唐先生到派出所现场核实情况。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立刻与唐先生到银行进行当面核实,经查证无误后,民警现场将存款单交还给了唐先生。
唐先生接到失而复得的存款单后,向派出所民警表示感谢道:“原以为找不回来了的,没想到你们真的帮忙找到了,谢谢你们!”
日常生活中,拾得他人遗失的物品应当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失主)。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后不小心导致该物品毁损的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316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移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拾得遗失物,在保管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能否要求遗失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乐至公安将继续围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每件小事、实事入手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地变为一幕幕暖心之举……来源:平安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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