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车主,快来领你的车了
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扣留机动车逾期未处理的公告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9月以来依法扣留机动车127辆,被扣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至今未提供车辆合法手续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现依法对以下车辆进行公告(车辆信息详见附件:扣留车辆清单),请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三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到 我队接受处理,公告期满仍未处理的,大队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置。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11月24日附件:(乐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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